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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华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
作者:华信医院 发表日期:2017-07-27   来源:华信医院 

一、医院提倡爱清洁、讲卫生、讲社会公德,全院职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各个科室内环境卫生。   

二、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: 

1、不准随地吐痰、不准乱扔污物、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。   

2、不准在办公室内乱堆、乱放、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。   

3、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废旧物品。   

4、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、设施。   

三、环境卫生、室内卫生责任分工 

1、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、楼道、楼道围裙、楼梯扶手、仪容镜、窗台的保洁工作由保洁员负责,每天清扫一次。医院的会议室由保洁员每周打扫一次。 

2、各科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。 

四、责任要求 

1、医院成立卫生督查小组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工作。     

2、保洁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,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,做到日产日清,无积存。每次清扫垃圾后要及时冲洗干净垃圾箱。 

3、医院各科室人员应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本科室的卫生清扫干净,并服从卫生督查小组的批评意见。   

4、全院职工应尊重保洁员的劳动成果。

五、医院的环境卫生由卫生督查小组每周检查一次,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委会。 

六、对认真执行本规定,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,给予表扬和奖励;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,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、警告、责令限期改正、罚款等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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