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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华信医院门诊工作制度
一、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、业务素质和高度的责任感。热情接待病人、态度和蔼、解释耐心、有问必答,门诊必须制定便民措施方便病人就医。对急诊病人、残疾人、老年人、特约病人实行挂号、就诊、交费、取药“四优先”,危重病人应立即进行抢救。
二、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有资格独立进行门诊的医疗、护理工作,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师一般应具有主治医师资格。门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和医疗规范。
三、门诊医师、护士应在工作中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,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,做好就诊病人登记。保证病人的知情权,应尽可能详细的告知病人种类治疗、检查的意义、副作用和可能出现意外及并发症,种类侵入性检查和治疗应征得病人同意和签字后方可进行。
四、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。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详细询问病史,仔细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医技检查,作出诊断和处置。发现传染病人应填写传染病卡并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。需要转科诊治的病员,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,不需重新挂号。
五、由业务副院长负责领导门诊部工作,临床科主任、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应每周参加门诊1-2次。
六、遇有疑难、危重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不能确诊者,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专科会诊,必要时报请医务部主任或门诊各科组织科间会诊。
七、由医务部负责急诊值班人员调配工作,值班医护人员应随时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,听从调遣,在接受呼救信息后10分钟内保证出诊。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,及时、严肃、敏捷地进行救治,严密观察病情变化,做好各项记录。疑难、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会诊。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,应在门诊就地组织抢救,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到病房。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,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。遇重大抢救,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。凡涉及法律、纠纷的病员,在积极救治的同时,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八、门诊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各种登记、统计,掌握各科病员流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报告。对候诊人员进行健康保健、防病治病知识的宣传。
九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,防止医院感染。在人员、药品、设备上做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。
十、医务部负责对门诊各科室进行医疗质量监督考核、进行工作安排和协调,每月召开门诊例会一次研究解决门诊工作中的有关问题。
十一、认真做好门诊咨询、接诊、导医服务工作,坚持首问责任制,努力为病人提供方便、优质的就医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