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正文信息
宁波华信医院社会监督制度
一、医院设立社会监督举报电话,由院办人员负责接听、登记并及时处理反馈,重要事件上报分管院领导
二、在导医台设立意见箱,部门、病房、诊疗室设意见薄。意见箱、意见薄由科室负责管理,由护士长每日收集意见报院办公室。
三、每月末周星期二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日,医院领导轮流参加接待,深入了解群众对医院的反映,听取意见。
四、住院部科室每月召开病员及陪伴代表座谈会,征求意见。
五、每月由各科室向住院、门诊、出院等病人发放“意见征求表”20份,进行满意度调查,调查结果及意见征求表报院办公室,院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。
六、聘请社会各届人士代表为我院社会义务监督员,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,每年召开座谈会一次,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、通报医院情况、评议医院工作。
七、实施“六公开”:
1、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、编号、科室、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牌。
2、张贴卫生部颁发的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》。
3、公开主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、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;公开常用药品价自费药品品。
4、给出院病人出具费用结算凭证。
5、公开专家门诊姓名、职称、专科、时间、挂号费标准。
6、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。
八、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各职能部门经理担任兼职信访员,各科室对群众来信来访要进行登记,及时处理,重要来信来访三天内回复。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周,做到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交待,重大事件向院办公室报告。
九、设立举报奖:凡举报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医德规范、廉洁行医等的人和事,经调查核实,对医院有较大影响的酌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。
十、社会监督工作由行政副院长负责分管,院办主任负责协调管理,各科室要紧密配合,齐抓共管,共同做好工作。
十一、社会监督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医德医风考核,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。违反本制度者,按《奖惩制度》处罚。